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探讨——行政公开参与原则的原理构析及其应用浅评/朱春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1 22:14:36   浏览:847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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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探讨
——行政公开参与原则的原理构析及其应用浅评

作者:朱春燕(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经历了从行政管理原则到行政活动原则的探讨和发展。现代社会,我国基本上确定了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这一基本原则又可概括为行政合法原则(包括职权法定、法律优越、法律保留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包括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以及行政程序正当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参与原则等等)。本文将对行政公开参与原则的原理构析和内容分析进行探讨。

关键词:行政公开 参与原则

一、 行政公开原则
(一)行政公开原则的含义及其原理构析
行政公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该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允许新闻媒介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
行政公开原则的依据规定在我国《宪法》第27条第2款中:“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同人民保持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而公开各项行政活动就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前提条件,也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准则。
西方国家由于天赋人权说的影响,很早就开始注重通过宪法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现代社会,行政权的范围不断扩大,公民生活及社会运作的各个方面无不受到行政机关的控制和影响,而行政机关作为单方面的行为,最容易被滥用而导致侵犯公民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监督行政机关,保障公民的权利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于是公民的知情权也上升到基本权利的高度从而获得了宪法的保障。1949年德国基本法第5条规定“人人有自由采访可允许报道的知情权。”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制度了《情报自由法》等直接规定了公民的知情权。正因为如此,行政机关在其行政管理活动中公开自己的行为,接受群众监督,以防止其滥用权利,保证依法行政,便成为法治时代的要求。
行政公开重要性之原理在于它是防治腐败最好的防腐剂。不公开、不透明的暗箱操作既是审判活动中滋生巨大腐败的温床,使得在其中许多环节上使权力的黑手有机可乘,也是引发行政相对人不满的直接原因:审判不公开、不透明。使得许多申请人和社会公众对审判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产生了强大的不信任感。贯彻行政公开原则,实行行政公开,把政府的所作所为公开出来,将事情摆到桌面上,也就意味着监督可以从口头落实到实处,意味着原先罩在公民头晌主任的光环不在虚无缥缈,意味着行政领导人和手中拥有一定实权的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滥用职权谋取权利,从而推动廉正建设。因此,“暗箱操作容易滋生腐败,而公开行政是最好的防腐剂,已经成为法治国家的共识。”(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第959页)
(二)行政公开原则的内容及其在我国的应用评析
从理论上讲,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应该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私人公开。从行政过程论的角度来分析行政公开的内容,具体可以细化为如下几个方面:
1.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政府行为应该依法保密的则不予公开,包括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2.行政机关拥有的某公民个人材料无条件地向该个人公开,除法律规定的除外
3.行政机关颁布的一切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公开,未经正式发布,不发生法律效力
4.凡要求公民承担的义务,包括公民在提出各种申请时应剧本的条件登记程序都必须全部具体列举、公布、通知,不能在公民提出申请时一次又一次地提出新的条件和要求
5. 凡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必须公布和通知。
6. 公民有权要求政府提供咨询
7. 财务公开等等
根据行政公开原则的指导,在具体的行政管理活动中推行行政公开,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表现在:
一是实行法律、法规、规章公开。不管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的立法都要经过“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备案”的立法程序,其中“公布”特别要在法定传媒上公布就是行政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
二是重大决策过程公开,特别是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如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根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再如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过节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三是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这主要体现在法院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应该透明;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应当开具罚款收据,并将罚款上缴国库;行政机关的平时活动经费都要经过严格标准的审批等等
四是干部任职公示。对于国家而言,领导人的更替都会即使公布;对于各界政府机关而言,领导人的任免也要进行及时公布和通知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但是,在行政公开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国家尚未指定和有关信息公开的立法,公开的范围、内容的法律责任还不明确,是否公开主要还是依赖于行政机关的态度;比如对于政府很多的行为新闻媒体的采访甚至到采访的每一个问题都要经过行政机关的批准。二是,公开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公开的方式缺乏法定的标准,比如行政机关干部人员任免的公开更多仅是公开名单而对于任免的条件透明度却远远不够。三是,对于已经公开的事情,缺乏反馈的渠道和监督措施,使公开的制度效用难于全面发挥。这些都也许可以主要归结于公开制度无法可依,而只存在一个原则指导上,这也应该是原则指导具体实践的缺陷所在吧。
但总而言之,行政公开原则是实现人民民主不可或缺的一步,是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一环。它有利于公民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有利于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也有利于消除腐败的根源以推动廉正建设。只有实行执行正公开,才能使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题的行为实行真正的监督,从而促使行政主题严格依法行政。缺少行政公开,人们就无从了解行政机关在依据什么行政,在怎样行政,也就不能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也就失去了依法办事的压力和动力,依法行政也就缺乏有效的保障。
二、 参与原则
(一) 参与原则的含义和及其原理构析
行政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过程,并有权对行政行为发表意见,而且有权要求行政主体对所发表的意见予以重视。公民直接参与行政活动,不仅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也使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能够充分、直接听取公民意见,以避免错误和违法,同时有利于公民加强对行政的监督。
行政参与原则重要性之原理在与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首先,参与是发展中人权观的体现。现代人权保障制度是以法律肯定公民的积极地位为前提而建立起来的。“从承认个人自由,到承认收益权,再到许可参政权为基本权利或人权,这是人类对人权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第7页) “参政权是现代人权的灵魂,参与行政的权利则是参政权的自然延伸。”( 金国坤:《依法行政的现实基础——影响和制约政府依法行政的因素分析》 第149页) 在国家机关作出各项实体权利决定时,公民只有享有充分的陈述意见、辩论等的参与机会,才可能真正捍卫自己的人格权等基本人权。其次,参与行政也是现代国家职能转变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国家职能不再局限于消极保障人民不受国家的过度侵害之自由的“夜警国家”;而在于要求国家相应地转向为公民谋取各种福利,提高生存质量的“福利国家”。这种性质的国家职能的实现必须听取公民的意见,因此,公民参与行政程序也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
(二)我国已建立的参与原则及其简要评析
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③ 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宪法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跟其他国家机关一样,要倾听人民的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为人民服务,要经常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现在我国已建立的参与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作出影响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决定时必须听取公民的意见。如《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2.行政机关制定各种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应建立公平听证程序。听证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对于听证的事项和听证的程序规则都有明确规定,要求听证必须制作笔录,并且要根据听证笔录来作出行政行为决
3.在作出具体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根据《价格法》第23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
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而开创价格听证程序先河的应该当属铁道部关于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举行听证。
据报道,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占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质疑铁道部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乔占祥认为,火车票价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应属于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如果要调价,根据价格法第23条的规定,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但是铁道部决定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火车票价上浮方案时,没有依法举行听证会。
这一案件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要求参与行政行为的过程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2001年12月9日,广东省率先举行了2002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是否上涨的价格听证会,将价格听证从纸上落到了实处。2002年月2日,国家计委组织了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听证会。通过听证会,把利益相关人引入政府的价格政策程序,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国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同时,也是公民参与行政的典型表现。
由此可看出,行政参与原则的核心应该是公平听证。行政主体在作出对当事人的不利决定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举行听证程序,不能片面认定事实,剥夺对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这是行政参与原则的核心要求,也是保证相对人有效参与行政程序的前提条件。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作为刚刚立法规定时间不长的听证贯彻得还不够充分,参与原则普及性不广,听证程序的应用范围过窄,听证笔录制作的不够严谨,并没有严格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听而不证、证而不听的情形时有发生。我国的行政参与原则特别是听证程序的贯彻还任重而道远啊!
积极参与行政是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参与使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政策或决定作出以前充分发表意见,影响或改变行政机关的决定,从而避免违法不当的行政决定并给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公民主动参与行政政策 过程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行政参与原则也使得行政公开原则更有意义。没有参与原则,公开原则充其量只是让行政相对人知晓而已,行政相对人还只是“可知而不可为”,其民主权利依然无法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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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1-05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66号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冰岛Hraofrystistoo Porshfnar公司等46家公司的67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注册或重新注册,并发给《进口登记许可证》(品种见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1-05)。目录中所列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我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二OO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1-05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1-05

商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厂家
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虾粉
Prawn 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冰岛Hraofrystistoo Porshfnar
Hraofrystistoo Porshfnar,Iceland (2001)外饲准234号 2001.06-2006.06
饲料级鱼油
Feed grade fishoil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新西兰Bakels Edible Oils有限公司
Bakels Edible Oils(N.Z.)Ltd. (2001)外饲准235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新西兰Bakels Edible Oils有限公司
Bakels Edible Oils(N.Z.)Ltd. (2001)外饲准236号 2001.06-2006.06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新西兰Premium Protein有限公司
Premium Protein(N.Z.)Ltd. (2001)外饲准237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新西兰Premium Protein有限公司
Premium Protein(N.Z.)Ltd. (2001)外饲准238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山豪斯公司
Pesquera San Jose S.A.Chile (2001)外饲准239号 2001.06-2006.06
油脂强化吸收剂
Emulbesto 100A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荷兰Lucas Meyer B.V.Eurologistic公司
Lucas Meyer B.V.Eurologistic,Netherlands (2001)外饲准240号 2001.06-2006.06
饲料级混合油
Feed grade blend fat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澳大利亚HNX贸易有限公司
HNX Trading Pty Ltd.Australia (2001)外饲准241号 2001.06-2006.06
福来丹TM
(果香) 饲料调味剂
Feed flavoring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International Ltd.Finland (2001)外饲准242号 2001.06-2006.06
福来丹TM
(奶香) 饲料调味剂
Feed flavoring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International Ltd.Finland (2001)外饲准243号 2001.06-2006.06
肥而多肉骨粉
Fatdough meat and bone 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澳大利亚CR Development(集团)有限公司
CR Development(Group)Pty Ltd.Australia (2001)外饲准244号 2001.06-2006.06
肥而多饲料级混合油
Fatdough yellow grease feed grade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澳大利亚CR Development(集团)有限公司
CR Development(Group)Pty Ltd.Australia (2001)外饲准245号 2001.06-2006.06
虾苗饲料
Brine shrimp flakes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明懋实业有限公司
Ming Grand Industrial Co.,Ltd. (2001)外饲准246号 2001.06-2006.06
牛肉粉
Cattle meat 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西海岸提炼公司
West Coast Rendering Co.,USA (2001)外饲准247号 2001.06-2006.06
L-赖氨酸硫酸盐其发酵副产品
Biolys60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美国中西赖氨酸厂
Midwest Lysine,USA (2001)外饲准248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
美国H.J.Baker&Bro.Inc.代理 (2001)外饲准249号 2001.06-2006.06
奶牛阴离子
矿物质添加剂
Animate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美国IMC Feed Ingredients
IMC Feed Ingredients.USA (2001)外饲准250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
Sino Trade Company Ltd..代理 (2001)外饲准251号 2001.06-2006.06
多元益菌素
Super CYC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韩国Choong and Biogech有限公司
Choong and Biogech Co.,Ltd.Korea (2001)外饲准252号 2001.06-2006.06
饲料用混合油脂
Yellow grease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澳大利亚昆荣有限公司
Queensland Glory Trading Pty Ltd.
Australia
(2001)外饲准253号 2001.06-2006.06
动物性油脂
Tallow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澳大利亚昆荣有限公司
Queensland Glory Trading Pty Ltd.
Australia (2001)外饲准254号 2001.06-2006.06
饲料级混合油
Feed grade blend fat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澳大利亚Kerry有限公司
Kerry(Australia)Ltd. (2001)外饲准255号 2001.06-2006.06
饲料级混合油
Feed grade blend fat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新西兰Kerry有限公司
Kerry(New Zealand)Ltd. (2001)外饲准256号 2001.06-2006.06
虾苗饲料
Brine shrimp flakes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健丞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1)外饲准257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埃普瑞莎纳逊拿德皮斯卡公司
Empresa Nacional De Pesca S.A.Chile (2001)外饲准258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可卑斯加公司
Corpesca S.A.Chile (2001)外饲准259号 2001.06-2006.06
全能代乳粉
Forall milk powder replacer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C.D.M集团公司
C.D.M Group Ltd.USA (2001)外饲准260号 2001.06-2006.06
肠膜蛋白
Forall porcine pepton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C.D.M集团公司
C.D.M Group Ltd.USA (2001)外饲准261号 2001.06-2006.06
精灵士(猪)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英国Optivite国际有限公司
Optiv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01)外饲准262号 2001.06-2006.06
精灵士(家禽)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英国Optivite国际有限公司
Optiv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01)外饲准263号 2001.06-2006.06
美虾宝
Aquagold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美国Cenzone技术有限公司
Cenzone Tech Inc.USA (2001)外饲准264号 2001.06-2006.06
饲料级鱼油
Feed grade fishoil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新西兰Premium protein(N.Z.)Ltd.
Premium protein(N.Z.)Ltd.
(2001)外饲准265号 2001.06-2006.06
枫叶3500
Maple UGF3500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加拿大枫叶食品国际集团
Maple Leaf Foods International,Canada (2001)外饲准266号 2001.06-2006.06
乌贼肝脏粉
Squid liver powder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日本Kaikoh有限公司
Kaikoh Co.,Ltd.Japan (2001)外饲准267号 2001.06-2006.06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北极风暴有限公司
Arctic Storm,Inc.USA (2001)外饲准268号 2001.06-2006.06
饲料级甜乳清粉
Sweet dairy whey feed grade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加里佛尼亚F&A Dairy公司
F&A Dairy of California,Inc., (2001)外饲准269号 2001.06-2006.06
保安生9100
Porzyme9100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Oy,Finland (2001)外饲准270号 2001.06-2006.06
保安生9300
Porzyme9300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Oy,Finland (2001)外饲准271号 2001.06-2006.06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Unisea Inc.公司
Unisea Inc.USA (2001)外饲准272号 2001.06-2006.06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
日本水产株式会社代理 (2001)外饲准273号 2001.06-2006.06
易离乳1%(核)
Module easywean 1%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比利时维他麦公司
Vitamex N.V.,Belgium (2001)外饲准274号 2001.06-2006.06
宝贝特10%(核)
Module babito 10%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比利时维他麦公司
Vitamex N.V.,Belgium (2001)外饲准275号 2001.06-2006.06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法鲁群岛
美国海鲜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276号 2001.06-2006.06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日本水产株式会社代理 (2001)外饲准277号 2001.06-2006.06
乐多仙TMWX
(液态型)
RonozymeTM WX(L)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丹麦诺维信公司
Novozymes A/S,Denmark (2001)外饲准278号 2001.06-2006.06
乐多仙TMWX
(包被颗粒)
RonozymeTM WX(CT)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丹麦诺维信公司
Novozymes A/S,Denmark (2001)外饲准279号 2001.06-2006.06
纤维素酶
Safizym GP60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法国乐施福工业公司
Saf-Isis (2001)外饲准280号 2001.06-2006.06
纤维素酶
Safizym GP800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法国乐施福工业公司
Saf-Isis (2001)外饲准281号 2001.06-2006.06
维生素K3
MSB K3 饲料级维生素
Vitamin
feed grade 意大利威尼达公司
Vanetta S.P.A.Italy (2001)外饲准282号 2001.06-2006.06
康贝
Combo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美国生物系统公司
American Biosystems,Inc. (2001)外饲准283号 2001.06-2006.06
普利康
Prelac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荷兰纽维得公司
Nutrifeed Veghel (2001)外饲准284号 2001.06-2006.06
赐美健
LBC ME10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瑞士赐百福生物公司
Cerbios-Pharma S.A.Swizerland (2001)外饲准285号 2001.06-2006.06
福多蜜
Fructomix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法国JMD国际有限公司
JMD International Ltd.France (2001)外饲准286号 2001.06-2006.06
百福菌
Biosaf Sc47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法国乐斯福工业公司
Societe Industrielle Lesaffre (2001)外饲准287号 2001.06-2006.06
泰德维它
Vitamin Premix TF-1 预混合饲料
Feed premix 西德利美高大药厂
Ramikal-Werkhansmlchelsen
Gmbh&Co. (2001)外饲准288号 2001.06-2006.06
L-赖氨酸盐酸盐
L-Lysine
Monohydrochloride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印度尼西亚PT Cheil Samsung公司
PT Cheil Samsung Indonesia (2001)外饲准289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
加拿大环球企业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290号 2001.06-2006.06
易离乳0.1%(核)
Module Easywean 0.1%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比利时维他麦公司
Vitamex N.V.,Belgium (2001)外饲准291号 2001.06-2006.06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Peaquera Nemesis S.A.C.
Peaquera Nemesis S.A.C.Peru (2001)外饲准292号 2001.06-2006.06
爱维生1500
Avizyme1500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International Ltd.Finland (2001)外饲准293号 2001.06-2006.06
爱维生1300
Avizyme1300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International Ltd.Finland (2001)外饲准294号 2001.06-2006.06
爱维生1502
Avizyme1502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International Ltd.Finland (2001)外饲准295号 2001.06-2006.06
爱维生1302
Avizyme1302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International Ltd.Finland (2001)外饲准296号 2001.06-2006.06
保安生TP100
Porzyme TP100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
Finnfeeds International Ltd.Finland (2001)外饲准297号 2001.06-2006.06
赛罗特
Serolat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荷兰纽维得公司
Nutrifeed Veghel,Natherland (2001)外饲准298号 2001.06-2006.06
耐得酵素
Natuzyme Wetp 饲料级酶制剂
Feed enzyme 普乐腾生物化学公司
Bioproton Pty Ltd.Australia (2001)外饲准299号 2001.06-2006.06
鱼饲料
Fish feed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智利生态饲料公司
Ecofeed S.A.Chile (2001)外饲准300号 2001.06-2006.06

沈阳市退伍义务兵安置细则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市退伍义务兵安置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建设,进一步做好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2)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是指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因父母等家庭主要成员伤亡病残而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本人成为家庭的唯一劳动力,非其回去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6)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犯有严重错误,明显不符合《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的;

  (7)入伍后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8)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服现役的;

  (9)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10)图谋行凶、自杀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第三条 我市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工作,由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县、区政府可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

  人民武装、公安、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应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

  第四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属第二条第(二)项中(8)、(9)、(10)之一的,可随时接收。

  第五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六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原则上均回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不是在户口所在地入伍的,退伍时仍回原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八条 入伍前与父母共同生活,服役期间父母均已迁来我市;或父母一方原在我市,另一方在服役期间迁来我市;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在服役期间迁来我市,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可接收安置。但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条 在服役期间经组织批准结婚,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可来我市投奔配偶:

  (一)投奔的配偶是城市人口的,本人必须是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或者入伍前户口性质是直辖市或特大城市的城市人口的。

  (二)投奔的配偶是城市农业人口,本人必须是革命伤残军人或者是在服役期间父母双亡的。

  (三)投奔在新民县、辽中县的配偶,户口性质必须是同等条件的。

  来我市农村地区投奔配偶的,必须征得当地村民委员会和乡人民政府同意。

  第十条 需异地接收安置的退伍义务兵,必须有充分的证明材料,证实符合政策规定,方予受理。

  第十一条 做正常退伍的义务兵,档案转到地方后,在待分配期间发现有严重疾病未基本治愈和患有精神病的,可退回部队。

  第二章 农村安置

  第十二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村户口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应安排工作,并照顾本人志愿。

  (二)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三)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农业人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工作;不能安排的,按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四)家居农村,入伍前户口性质为非农业人口(包括线外地区城市人口)可安排工作。

  (五)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给予适当照顾,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企业安排工作。

  (六)各用人单位在向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

  第十三条 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由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第十四条 退伍义务兵精神病员,需住院治疗的,送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病情较轻不需住院治疗的,可分散休养。治疗休养期间生活有困难的,由民政部门按标准给予定期补助。

  第三章 城镇安置

  第十五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各用人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在沈企事业单位)必须妥善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和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允许在劳动计划指标内优先选择。

  (二)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照顾本人志愿和特长。

  (三)对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和患有较重慢性疾病、精神病基本治愈有劳动能力的退伍义务兵,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采取合理分担的办法进行安置,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并视其身体状况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十六条 下列退伍义务兵不予安排工作:

  (一)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

  (二)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三)退伍后在待分配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

  (四)属第二条第(二)项中(6)、(7、)、(8)、(9)、(10)之一的;

  (五)退伍后要求复学或重新应试入学的;

  (六)退伍后六个月内未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的;

  (七)本人要求出国学习、探亲,由本人申请,经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批准的;

  (八)本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九)申请并被招聘到中外合资企业工作的;

  (十)接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分配工作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六个月内不报到上班,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撤销原分配工作决定,不再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七条 退伍义务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工作单位已撤销的,由其上级单位负责安置;原工作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八条 退伍义务兵入伍前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 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应准其复学;原学校已经合并的,可到合并后的学校复学;原学校确有困难或已撤销的,可由本人或原学校申请县、区、市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学。

  原学校接收他们在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复学。对复学退伍义务兵,年龄上应予适当放宽。

  第十九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退伍义务兵在待分配期间,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管理,进行理想教育、传统教育和法制教育,并组织有益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退伍义务兵工龄计算和工资待遇:

  (一)军龄计算按《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上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退伍军人登记表》上部队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为服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二)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或者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其军龄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退伍后参加工作前从事农业生产期间,不计算工龄。

  (四)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第二十二条 退伍义务兵分配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市有关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规定与本细则有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此后本细则与上级颁布的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